1.从母体原因评估是否存在胎儿缺氧:孕妇是否有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妊娠期糖代谢异常、内科疾病、免疫性疾病、创伤、过期妊娠、双胎或多胎妊娠特有的并发症、子宫张力过高、羊水过多或羊水过少、不明原因阴道流血、胎膜早破>24h、宫内感染等情况。
2.从胎儿原因评估是否存在胎儿缺氧:需考虑是否存在胎儿生长受限、严重胎儿溶血症、胎位异常、胎儿未成熟、脐带胎盘异常及严重出生缺陷等情况。
3.某些药物可能影响胎心监护结果:(1)硫酸镁:可以缩小胎心加速幅度、减少胎心率基线变异,降低胎心率基线水平[15]。(2)β2-受体激动剂:提高胎心率基线,导致胎儿心动过速[16]。(3)糖皮质激素:倍他米松可减少胎心率基线变异[17]。(4)麻醉类药物:减少胎心变异及胎心加速反应[18]。
总之,目前对胎儿窘迫的诊断尚无统一标准,多指标检测比单一指标更有助于准确判定胎儿宫内状况[19-20],同时还要结合孕妇的高危因素、孕周、产程进展等情况综合判断。围产工作者要及时准确地鉴别胎儿窘迫的真与假,一方面要降低围产儿死亡率,另一方面又要避免过度的产科干预。
循证医学的证据质量分级:
Ⅰ级证据指大样本双盲随机对照研究(randomized controlled trial,RCT)或中样本RCT的meta分析得出的与临床相关的结果,具有低假阳性和低假阴性错误的随机性研究;Ⅱ级证据指小样本RCT,未使用盲法的RCT,采用有效替代标志物的RCT;Ⅲ级证据指非随机对照研究,观察性(队列)研究,病例对照研究或横断面研究;Ⅳ级证据指专家委员会或相关权威的意见;Ⅴ级证据指专家意见。
推荐强度分A~D共4级:
A.结果一致的Ⅰ级临床研究结论;B.结果一致的Ⅱ、Ⅲ级临床研究结论或Ⅰ级临床研究的推论;C.Ⅳ级临床研究的结论或Ⅱ、Ⅲ级临床研究的推论;D.Ⅴ级临床研究的结论或任何级别多个研究有矛盾或不确定的结论。
文章来源:《中华围产医学杂志》2012年第4期198-202页/贺晶 张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