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ELLP临床实践中诊断标准问题

来源: 助产士网        浏览量: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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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einstein在当年提出HELLP综合征时是指其存在的微血管溶血、肝酶升高和低血小板"不同于"子痫前期的实验室变化。随后,有关HELLP综合征被应用于临床研究和临床诊断的实验室标准各有不同。田纳西(Tennessee)诊断标准更严格些,诊断指标为:天冬氨酸转氨酶(aspartate 

aminotransferase,AST)70U/L,乳酸脱氢酶(lactate dehydrogenase, LDH)600U/L,血小板(plateletsPLT)100×109/LMississippi则进行了亚分类,除了LDH600U/LPLT计数分三级,Ⅰ级50×109/L,Ⅱ级100×109/L,Ⅲ级为150×109/L;肝酶变化分三级:丙氨酸转氨酶(alanine aminotransferase,ALT)AST水平为≥70U/L为Ⅰ和Ⅱ级,>40U/L为Ⅲ级。在2010年的一项研究报道中,对72例研究对象以Tennessee诊断标准诊断HELLP综合征有12例,而以Mississippi标准,72例研究对象则诊断HELLP综合征达23[4]

     在该研究中,各项实验室指标均值和标准差的变化:AST (289±451)U/LALT (301± 605)U/L,血小板计数(89±36)×109/LLDH (1341±1025)U/L,由此可见,在不同标准诊断HELLP综合征病例中,血生化指标的变化竟如此之大!而在同年的另一项研究中,诊断HELLP综合征的标准是LDH>600U/LAST()ALT>50U/LPLT<100×109/L[5]。其实,2004Sibai[6]就提出了在HELLP综合征的临床诊断标准和处理方面存在着争议性问题。也指出了实验室指标诊断标准变化范围较大。LDH指标的变化范围为180600U/LASTALT的变化范围为1772U/LPLT的界值为(27279)×109/L。之所以如此,不仅要考虑到存在着不同实验室的指标和界值的差异问题,也存在不同的研究者取舍界值有可能源于不同标准差数和()异常值的倍数等不同。

    不过,Hall[7]2006年的研究报道中,诊断HELLP综合征的标准采用的却是:PLT<100×109/LAST>40U/LALT>53U/L,溶血指标判定为LDH>350U/L2005年,van[8]发表在Placenta的研究所采用的标准也是:LDH>600U/LAST()ALT>50U/LPLT<100×109/L。在我国研究者的临床病例分析中多有采用LDH>240U/L的标准,这是国内多数医院实验室的正常值上限。

    虽然Sibai的取向是更为严格的Tennessee诊断标准,但是,也许这位学者是在想方设法描绘出一幅完全成熟的HELLP综合征的图像。但是随后的对部分性HELLP综合征(存在3种实验室指标异常中的12种异常者)的认识或理解,也许该让我们思考是不是不同的研究者所取的视角有所不同。有人着眼于疾病的发展和成型之中,有人仅关注达标的疾病成型之后。关于妊娠期糖尿病诊断的标准变迁却是发人深省,关于妊娠期糖尿病筛查/诊断模式的变化也引人深思。每一种疾患或疾病都有其成因、发生和发展的过程,作为医师,是该将疾患或疾病消灭于萌芽期?还是捕捉于雏形之中?是仅面对于疾患或疾病的成型之后?还是让疾患或疾病与我们失之交臂?这也许是分析疾患或疾病造成恶果的不可脱离的要素吧!

    那么,在临床实践中HELLP综合征诊断标准何为适宜?可以说,与HELLP相关的各项实验室指标的异常变化都是临床医师要关注的视点与警示信息,也是在描绘HELLP的基本线条。

    来源:本文刊于《中华产科急救电子杂志》 2012, 1(1):1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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