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期卵巢囊肿的处理

来源: 助产士网        浏览量:3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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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妊娠期附件良性肿块是应进行手术治疗,抑或保守处理,至今仍存在争议。大致而言,对于良性病变可考虑行囊肿剔除术或附件切除术。如在妊娠9-11周行卵巢切除术可能引起流产风险。可考虑在妊娠16-20周手术,具有以下优势:1)肿块自行吸收;2)妊娠更稳定,并排除了胎儿先天异常;3)流产的风险减低。手术治疗不宜拖延超过妊娠23周,尤其是恶性者可能延误治疗而致不良预后。周密的影像学评估可以减少对卵巢恶性肿瘤术中无法理想减灭的概率,使这种概率从1/14降至1/2.5。对于术前影像学检查可疑恶性肿瘤者,术中行冰冻切片检查是有帮助的。

    急诊手术者较择期手术者预后更差。AggarwalKehoe在他们的循证基础的综述中对附件肿块的处理原则进行了阐述,总结如下:

    1、 对于无症状的、在妊娠早期常规超声检查中发现的附件肿块可以进行保守处理;

    2、 如有临床征象或超声影像提示可能为恶性,应进行手术治疗。在无法肯定地排除恶性可能时应行MRI检查。如计划行手术治疗,应在孕中期进行。

    3、 如果超声未提示有恶性征象,应在妊娠18-20周超声筛查胎儿先天异常时复查B超。妊娠晚期发现的、无任何恶性征象的肿块可以暂不干预,直到剖宫产术中或产后6周处理。

       文章来源:中国母胎医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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