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期心肺复苏的特点和时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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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妊娠妇女子宫增大,胎盘循环建立,代谢率增高,再加上内分泌系统的变化,导致母体对氧和循环血量的要求大大增加,并引起血容量与血液动力学等方面的变化。这些生理改变使孕产妇心肺复苏不同于一般患者。孕产妇气道和胸部解剖学及呼吸生理改变,导致插管通气困难,且误吸的危险性增加。由于孕妇的血容量增加了50%,心排血量增加40%,后负荷降低及心脏增大,故徒手心肺复苏术(cardiopulmonary resuscitationCPR)的最佳效果只能维持正常心排血量的30%。孕产妇稀释性贫血改变携氧能力,增加了药物与蛋白质结合的能力,导致药物中毒的风险性增加。

  普通成人在心脏停跳46 min内,大脑就会出现不可逆性损害。孕妇由于肺功能残气量减少及需氧量增加等生理改变,会在更短的时间内出现缺氧性损害。因此,一般认为心跳骤停发生后的4 min以内是心肺复苏的黄金时期。早期的、有效的心肺复苏不仅可能挽救患者生命,还可避免或减轻患者的神经系统后遗症。

 Wik等分析了176例患者院外心肺复苏的结果,显示38%的患者胸外按压未及时进行,胸外按压的频率和深度均不准确。Cohen等对74名医师进行了对产科心肺复苏知识进行匿名调查,结果显示25%40%的问题回答错误,麻醉科医师总分和妇产科医师的生理知识得分最高,急诊科医师的高级心肺复苏知识得分最高,3个科室的医师对心跳骤停发生时将子宫向左推移,按压复苏45 min不成功需行PMCS的知识均不熟悉。

文章来源:德州围产保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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