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发型重度子痫前期期待治疗的指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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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过性实验室指标异常

    无症状的重度子痫前期,丙氨基转移酶(ALT)或天冬氨基转移酶(AST)轻度升高(2倍以下),血小板计数小于10/mL,住院后24~48 h实验室指标恢复正常者可考虑期待治疗[6]。期间需要应用地塞米松促胎肺成熟,每6~12 h复查实验室指标。若肝功能损伤进一步加重,或血小板减少,预示病情加重,需要及时终止妊娠。

    单纯的尿蛋白异常

    在没有其他重度子痫前期特征的情况下,单纯的严重蛋白尿(>5 g/24h)可考虑期待治疗,不是终止妊娠的指征。Thangaratinam[7]系统综述分析了16篇论文,共6749例早发型重度子痫前期患者,发现尿蛋白水平与孕妇、胎儿以及新生儿严重并发症的相关性不高,认为尿蛋白水平并不有助于子痫前期的处理。但是,随着病程的延长可能出现严重的低蛋白血症、水肿、胸腹水、肺水肿等并发症,故需要密切监测。

    单纯的胎儿生长受限

    单纯合并胎儿生长受限的孕妇可考虑期待治疗,需满足以下条件:(1)估计胎儿体重小于10th%,但大于5th%(2)孕龄<32周。(3)胎心监护、羊水量和脐血流等无异常,提示胎儿安全。这部分患者在期待治疗过程中,需每天评估母儿的安危。有研究报道,这部分患者平均延长孕龄3 d,大部分在1周内终止妊娠[8];而对于严重的胎儿生长受限是否有益尚待进一步研究。

    单纯的血压异常

由于降压治疗可能减少子宫的血液供应,并不能有效改善围产儿的死亡率和发病率。因此,对于轻度的血压升高患者,不建议降压治疗;而严重的高血压,为了预防孕妇脑血管意外发生需要降压治疗[9]

文章来源:中国实用妇科与产科杂志2014年第6/周琼洁,李笑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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