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延期妊娠:妊娠已达41周或过期妊娠的孕妇应予引产,以降低围产儿死亡率,及导致剖宫产率增高的胎粪吸入综合征的发生率(Ⅰ-A)。
2. 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妊娠期高血压、轻度子痫前期患者妊娠满37 周,重度子痫前期妊娠满34 周或经保守治疗效果不明显或病情恶化,子痫控制后无产兆,并具备阴道分娩条件者。
3. 母体合并严重疾病需要提前终止妊娠:如糖尿病、慢性高血压、肾病等内科疾病患者并能够耐受阴道分娩者。
4. 胎膜早破:足月妊娠胎膜早破2h以上未临产者。
5. 胎儿及其附属物因素:包括胎儿自身因素,如严重胎儿生长受限(FGR)、死胎及胎儿严重畸形;附属物因素如羊水过少、生化或生物物理监测指标提示胎盘功能不良,但胎儿尚能耐受宫缩者。
文章来源:中华妇产科杂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