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些年,我国剖宫产率极高,一项针对2011年全国14个省份39家医院112 138例住院分娩产妇的研究资料显示,全国总剖宫产率已达54.472%,部分地区甚至超过70%,由此导致的瘢痕子宫患者数量较大。瘢痕子宫患者再次妊娠,存在风险的大小主要取决于子宫切口愈合情况、两次妊娠间隔时间及妊娠囊着床位置。若受精卵种植于剖宫产术后子宫瘢痕处,即为剖宫产子宫瘢痕妊娠(caesarean scar pregnancy,CSP),需向患者及家属充分讲明继续妊娠增加子宫破裂、大出血及子宫切除等风险,建议一经明确诊断,尽快终止妊娠。注意终止瘢痕妊娠的方式很多,但均存在失败及大出血的风险,一定要在积极准备的基础上进行。若部分患者由于各种自身或社会家庭因素坚持选择继续妊娠,则可能发展为凶险性前置胎盘,前置胎盘常合并胎盘植入,使产时大出血、弥散性血管内凝血(DIC)、子宫切除、感染及周围脏器损伤等风险增加,严重危及母儿安全。
多数瘢痕子宫患者由于担心子宫破裂等风险,再次分娩多选择剖宫产终止妊娠,也是目前我国剖宫产率居高不下的原因之一。
文章来源:中国妇产科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