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孕产妇及婴幼儿补充DHA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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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家组总结评估了国内外关于DHA研究的各项证据,参考目前国内外权威组织(FAO专家委员会/EFSA专家委员会/中国营养学会DRIs)相关推荐,对中国孕产妇和婴幼儿DHA摄入和补充形成如下共识:

      1.维持机体适宜的DHA水平,有益于改善妊娠结局、婴儿早期神经和视觉功能发育,也可能有益于改善产后抑郁以及婴儿免疫功能和睡眠模式等。

      2.孕妇和乳母需合理膳食,维持DHA水平,以利母婴健康。FAO专家委员会和国际围产医学会专家委员会建议,孕妇和乳母每日摄入DHA不少于200mg。2013 年中国营养学会也提出相同建议,可通过每周食鱼2~3餐且有1餐以上为富脂海产鱼,每日食鸡蛋1个,来加强DHA摄入。食用富脂海产鱼,亦需考虑可能的污染物情况。中国地域较广,DHA摄入量因地而异,宜适时评价孕期妇女DHA摄入量。若膳食不能满足推荐的DHA 摄入量,宜个性化调整膳食结构;若调整膳食结构后仍不能达到推荐摄入量,可应用DHA补充剂。

       3.婴幼儿每日DHA摄入量宜达到100mg.母乳是婴儿DHA营养的主要来源,宜倡导和鼓励母乳喂养,母乳喂养的足月婴儿不需要另外补充DHA.在无法母乳喂养或母乳不足情形下,可应用含DHA的配方粉,其中DHA含量应为 总脂肪酸的0.2%~0.5%。对于幼儿,宜调整膳食以满足其DHA需求。特别应关注早产儿对DHA的需求。欧洲儿科胃肠病学、肝病学和营养学会建议早产儿每日DHA摄入量为12~30mg/kg;美国儿科学会建议出生体重不足1000g的早产儿每日摄入量≥21mg/kg,出生体重不足1500g者≥18mg/kg。

      4.中国母婴DHA摄入水平、营养状况和相关干预性研究的证据较少,亟待开展相关研究。

      文章来源:中国生育健康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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