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妊娠期发现的肿瘤中,妇科肿瘤是最为常见。处理妊娠合并妇科肿瘤时,医生需要考虑期待治疗(如果可能的话)及由于肿瘤治疗本身所导致的患者生育功能的潜在丧失可能。
最常见的妊娠期妇科肿瘤主要源自宫颈和卵巢,因为处理这些疾病本身较为复杂,妇
科肿瘤外科专家、肿瘤专家、影像学专家、病理学专家、产科专家、新生儿专家多学科讨论是必要的,并且要结合病人自身意愿,子宫内膜癌和阴道癌相对少见,子
宫内膜癌经常在流产或分娩后刮宫时偶然发现。妊娠合并阴道癌的处理方式和非孕期基本上是一致的。因此这些肿瘤的处理在孕期并无影响。因此,我们主要研究以
下两种最常见和相对复杂的妇科肿瘤,宫颈和卵巢病变,包含伦理学冲突,癌症的最佳优化治疗方案和妊娠期待治疗。
宫颈病变
妊娠期宫颈病变的发生率无法确定,因为研究报告大部分是回顾性的,一些报道包含了癌前病变和癌症,妊娠期宫颈病变的发生率在1-5%,据报道宫颈癌的发生率在1-12例/10000孕妇。妊娠对于宫颈癌预后并无影响,预后基本上与非孕期是一致的。
宫颈癌前病变的处理
产前进行宫颈癌筛查至关重要,尤其对于那些既往没有进行妇科随访的病人。许多指南都推荐产前进行细胞学检查,由于妊娠期宫颈柱状上皮外翻,鳞状交界处更易定位,特殊的生理结构改变对于妊娠期宫颈细胞学判读存在一定困难,但是与非孕期的检查准确性相似。
异常的宫颈细胞学诊断流程与非孕期是一致的。阴道镜活检敏感性在73%-
95%之间。宫颈搔刮术存在争议,低级别病变产后48%-62%自然消退,29%-38%维持原状。只有0-6%进展。对于高级别病变(CIN3)消退率
在27.4-38%,但是2.7-9.7%会进展。如果没有侵犯性癌的明显依据,妊娠期可不予以处理,在产后进行治疗。对于可疑有进展的,对于非侵犯性病
变的患者每三个月进行一次阴道镜随访必要时进行组织活检。
孕期组织活检率是下降的,因为妊娠期进行组织活检风险较大、并发症较多,4-15%会出现阴道流血、流产、早产等。如果怀疑有微小侵犯或侵犯的患者,宫颈组织活检或宫颈锥切应该在妊娠早期进行,手术范围主要取决于宫颈大小、临床医生的处理意见和浸润深度。
妊娠期宫颈癌的处理
宫颈癌治疗主要依据以下四个原则:局部侵犯的范围(肿瘤的分期和肿瘤大小)、淋巴结状态、妊娠周数和病理类型。鳞状细胞癌、腺癌、腺鳞癌的预后和非孕期一致,小细胞癌的预后极差,此种病理类型应该立即终止妊娠,选择最佳治疗方案。
1980年之前,临床医生对于早中期妊娠的宫颈癌患者都是即刻终止妊娠,彻底的治疗宫颈病变。近年来的趋势是期待治疗,尤其是对于早期患者和没有淋巴结侵犯的。淋巴结状态的评估非常必要,MRI是最好的评价淋巴结是否转移的方法。Zanetta和他的同事们描述了六例妊娠合并宫颈癌的MRI的用处。我们也报道了12例妊娠合并宫颈癌MRI的检测结果。已有18FDG PET-CT用于局部晚期宫颈癌患者的报道。
准确评估淋巴结的金标准仍然是进行淋巴结组织病理活检,如果淋巴结阳性那么治疗方式和妊娠结局就会改变。妊娠20周之前进行腹腔镜下淋巴结清扫时可行的,美国胃肠内镜外科医师学会制定了妊娠期腹腔镜手术操作指南。研究者报道过31例孕妇腹腔镜下手术无中转开腹并且无相关母婴并发症,
研究报道早期宫颈癌淋巴结转移率为12%,晚期为50%。因此,对于早期宫
颈癌患者早中期妊娠行腹腔镜下淋巴结清扫术是行之有效的手术方式。相同分期的妊娠合并宫颈癌患者的淋巴结转移率与非妊娠期是一致的。妊娠期宫颈组织病理学
诊断需要有经验的病理科医生,妊娠期淋巴结蜕膜样改变常被误认为淋巴结转移,尤其是宫颈小细胞癌。细胞免疫化学测定有助于区别是否为妊娠相关改变。
孕期不建议行放射性胶体前哨淋巴结测定,然而也有研究者报道称已进行过一例放射性核素显像淋巴结测定,通过手术将两侧阳性淋巴结切除,手术包含了完整的盆腔淋巴结清扫,以及连同胎儿的根治性子宫切除。研究者因此得出结论孕期前哨淋巴结测定技术上是可行的。
70%的妊娠期宫颈癌患者在I期被诊断,由于淋巴结是否侵犯尚不清楚,因此可以采取两种治疗方案。最常见的一种治疗方案是对患者进行细致随访并进行影像学检查,胎儿分娩后进行治疗。第二种治疗方案是宫颈锥切术保留子宫和胎儿继续妊娠。
IA期宫颈癌患者胎儿分娩后治疗有着比较良好的预后,研究报道称,平均延迟孕周期待治疗时间为16周,76患者中只有四例死于该
疾病,尽管如此,自从2005年首例腹腔镜下淋巴结清扫术用于妊娠患者,进行期待治疗的IB1期宫颈癌患者且淋巴结阴性的现无一例复发。对于IB1期宫颈
癌患者腹腔镜下淋巴结手术是最好的手术途径,对于淋巴结阴性的患者,可以考虑期待治疗,分娩后进行处理。
对于早期宫颈癌非妊娠期患者、宫颈病变侵犯小于2cm没有淋巴结转移且要求保留生育的患者,宫颈
锥切是可行的。手术主要包含连带宫旁组织的宫颈切除,保留宫体、双侧卵巢,随后进行腹腔镜下淋巴结清扫术。对于局部晚期宫颈癌患者,主要的治疗方式是新辅
助化疗或同步放化疗。大多数国家,对于肿瘤直径超过4cm的且淋巴结阳性的非妊娠期患者建议进行同步放化疗。对于妊娠期患者这种方法意味着治疗前必须终止
妊娠。个别病案报道,对于不能行手术的患者,放疗可以导致胎儿流产。
一种可行的方案是对于期待治疗的患者行新辅助化疗,分娩后再行根治性手术或放化疗。
妊娠期宫颈癌指南
对于妊娠期宫颈癌的处理方式一些国家或国际上的指南已出版,最大的问题是高质量证据不足,可能有一些是主观的,或者专家组的个人意见。2009
年,法国的指南和欧洲的指南存在争议,主要以下两方面的不同,第一个是对于肿瘤小于2cm的患者,指南建议进行淋巴结切除从而判断淋巴结是否转移。法国的
指南建议进行认真的随访,为了避免流产应在分娩后决定进一步治疗。欧洲的指南建议为了避免肿瘤进一步生长,建议行宫颈锥切术或新辅助化疗。
第二点不同是对于局部晚期的妊娠期宫颈癌患者,妊娠18周之前一经诊断应立刻终止妊娠,随后进行放化疗。而欧洲指南则建议将新辅助化疗作为首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