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合并甲亢的发病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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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研究表明,约0.8%的妊娠妇女合并甲状腺疾病,甲亢约占0.2%,甲状腺功能减退症(甲减)约占0.6%。与正常年龄组的正常人群相比,发病率明显降低,可能与甲状腺功能异常使生育能力下降有关。

妊娠期患者约占甲状腺疾病患者的1%[1]。目前妊娠期一般将促甲状腺激素和血清游离甲状腺素作为妊娠期甲状腺功能的主要筛查指标,而甲状腺过氧化物酶抗体的水平也是一个重要的参考指标。妊娠合并甲亢是仅次于妊娠期糖尿病引起孕妇及胎儿死亡率升高的主要原因。在不同的国家和地区其发病率有所不同,美国报道的发病率为0.1%,英国为0.2%,非洲为1.3%[2]。我国报道为0.1%~0.2%。

年轻女性发生甲亢最常见的原因为Graves[3]。妊娠期间,Graves病导致的甲亢发生率0.1%0.4%。其次妊娠早期最为常见的甲状腺疾病是暂时性的妊娠期甲亢,在欧洲其发生率2%3%,在南非发生率更高。据报道,早孕期70%的妊娠合并甲亢是由于人绒毛膜促性腺激素(HCG)升高导致的暂时性的甲亢。

Tan[4]发现,妊娠剧吐引起的一过性甲亢,血清游离甲状腺素水平通常在孕15周时自然恢复到正常水平,妊娠期其他原因导致的甲亢较少见。在欧洲,大约少于5%的病例是由于单独的毒性腺瘤和多结节的毒性甲状腺肿所致;妊娠期亚急性甲状腺炎很少见。据报道,妇女未诊断的甲亢发生率约4.7/1000,并且0.2%的患者孕前已被诊断并治疗。

    文章来源:中国实用妇科与产科杂志/王曌华,张建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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