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期糖尿病孕妇产后血糖的管理及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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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产褥期是产妇重要的生理恢复期,全身内分泌激素逐渐恢复到非妊娠期水平,同时也是糖尿病产妇糖代谢逐渐恢复到妊娠前水平的时期。产后早期由于胎盘排出以及拮抗胰岛素的激素迅速下降,体内激素变化及泌乳都会影响糖代谢,且部分患者会持续存在糖代谢异常,应继续进行严格的血糖管理。GDM患者在分娩后一定时期血糖可能恢复正常。

    应注意休息和适当饮食,预防产后感染,继续严密监测血糖、尿糖、尿酮体变化。一般认为,GDM患者术后应尽早恢复进食,未恢复正常饮食前要密切监测血糖水平及尿酮体。GDM A2级者,产后复查空腹血糖,空腹血糖≥7.0mmol/L,检查餐后血糖,根据检测结果决定是否应用并调整胰岛素的用量。一旦恢复正常饮食,停止静脉滴注胰岛素,并及时行血糖轮廓试验。血糖轮廓试验异常者,应用胰岛素皮下注射,根据血糖水平调整剂量,所需胰岛素的剂量往往较孕期明显减少。产后24h胰岛素的用量应减至原用量的1/31/2,第2天以后约为原用量的1/22/3。多数产后1~2周胰岛素用量逐渐恢复到妊娠前水平。产后血糖恢复正常者无须继续胰岛素治疗。

    鼓励母乳喂养,哺乳能减少胰岛素的用量。若产后空腹血糖反复≥7.0mmol/L,应视为糖尿病合并妊娠,即转内分泌专科治疗。GDM多可在产后6周完全恢复正常,仍有约1/3病例于产后510年转为糖尿病,应定期随访。2011ADA的糖尿病诊疗指南提出,有GDM病史的女性应在产后612周进一步进行血糖检测,除外孕前存在的糖尿病;GDM病史的女性应至少每3年筛查1次,以便及时发现糖尿病或糖尿病前期[10]

    2005年美国关于GDM者产后随访调查研究显示,仅有1/3GDM者产后接受规范化的随访,我国目前GDM产后随访率更低,加强GDM者产后的随访和规范化的管理任重而道远[11]。综上所述,GDM孕妇分娩及产褥期的管理是整个孕期GDM规范化管理的一个重要部分,对于改善GDM母儿结局具有十分重要的临床意义。

    文章来源:中国母胎医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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