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几乎 1/3 的成年女性是肥胖者,其比率远超过去 20 年水平。预计至 2015 年,成人肥胖比率将高达 41%。肥胖女性发生妊娠高血压或先兆子痫(GHTN/PE)妊娠期糖尿病,巨大儿、死胎的风险会有所增加,剖宫产几率升高。
BMI
超过 30 kg/m2 即为肥胖,以往的指南建议,不管有多胖,肥胖女性孕期增重 11-20 lb(5-9.1
kg)为宜。但孕期控制体重的增加能否改变 GHTN 和 PE 风险尚不清楚。近日,美国肯塔基州列克星顿围产期诊断中心 John R.
Barton 博士研究了肥胖女性孕期体重增加对妊娠高血压、产前子痫的影响,并发表于 Amer J Perinatol 杂志上。
研究人员以 2004-2011 年间单胎妊娠不足 20 周,BMI 超过 30 kg/m2 的 27898 名女性为研究对象。根据 IMO 推荐的标准(11-20 lb),将孕期体重增加情况分为体重减轻、未达标、达标、超标组,按肥胖程度分级(BMI 为 30-34.9 kg/m2 为 1 级,35-39.9 kg/m2 为 2 级, 40-49.9 kg/m2 为 3 级,超过 50 kg/m2 为 4 级)并比较孕期体重增加对 GHTN、PE 影响。
早产者根据分娩时体重增加分类 0-0.27 lb/wk 为未达标,0.28-0.51 lb/wk 为达标,>0.51 lb/wk 为超标,并进行统计分析。
结
果表明,孕期体重增加会影响 GHTN、PE 的发生风险,1 级肥胖孕妇 GHTN、PE 的发生率为 15.2%,而 4 级则高达
30%,两者有线性关系。总体发生率为 17.7%,而全美国发生率为 6-8% 。黑人女性在 4 级肥胖中所占比例明显高于 1-3
级。孕期体重增加超标组 49% 为初产妇,而其它三组中的初产妇均不足 40%,孕期体重减轻组中吸烟者和黑人女性更多见。GHTN 和 PE
发生率在孕期体重减轻、未达标、达标组中,差异无统计学意义,但在超标组中明显增高。
在 1-3 级肥胖组中,孕期从体重减轻组到超标组的 GHTN 和 PE 的发生率呈线性增高,超标组明显高于达标组。但 4 级肥胖组中,这种线性增高趋势不显著,这可能与 4 级肥胖组样本量较小有关。
BMI 为 30-49.9 kg/m2 的女性,孕期体重减轻或增重未达标并未减少其发生风险;但孕期体重增加超标者随其肥胖程度加重,GHNT/PE 的发生风险升高。
因此,研究人员建议孕妇进行孕期营养指导使其体重合理增加。孕期增重超标和过于肥胖是威胁母婴健康的独立危险因子,其后果会影响孕妇终身。肥胖女性应通过改善自己的生活方式减肥,并达到正常的 BMI,但不建议肥胖孕妇减肥。肥胖孕妇应按照 IOM 推荐的标准合理增加体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