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独立执业,助产士必须拥有:
国家正式承认助产士是首要的照顾者
调整委员会,其成员应该是助产士,不是护士或医生
为了助产士安全的临床实践,规定助产士医药品的处方权,例如用于止血的催产素
与医生的通力协作------换句话说,不需要医生监督助产士。当助产士照顾产妇,或助产士与医生达成协议时,医生才会到达现场
在任何场所------家庭、分娩中心、医院,适当的参与分娩
保险报销
她们(译者注:助产士)的服务由本地区的公共卫生保健系统支付
制定更宽泛的临床实践范围,包括有医学指证的妇女保健和剖宫产后再次阴道分娩、臀位和双胎分娩
医院的特权,与一个有计划的家庭分娩中发生的、切合实际的产妇转运到医院之间的差异
建立助产士领导的教育项目的能力,可以是独立的或与其他的教育机构合作,或是国家资助或私人创办的教育机构。讲授国际公认的助产护理模式------以产妇为中心的模式。它是根基于友好合作、精心护理、科学证据、实证经验和文化适宜的护理模式
消费者参与和维护助产教育课程,对于助产护理模式的完整和保持是很有必要的
—Robbie Davis-Floyd, 博士,人类学系高级研究员,得克萨斯大学
国际助产联盟完全采纳和接受了这些独立自主的助产实践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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