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产高危人群

2015-05-05

     1.有晚期流产及(或)早产史者:有早产史孕妇其早产的再发风险是普通孕妇的2倍,前次早产孕周越小,再次早产风险越高。如果早产后有过足月分娩,再次单胎妊娠者不属于高危人群。对于前次双胎妊娠,在30周前早产,即使此次是单胎妊娠,也有较高的早产风险(Ⅲ级)。

     2.阴道超声检查:孕中期阴道超声检查发现子宫颈长度(cervical lengthCL)<25 mm 的孕妇(Ⅱ级1)。

     3.有子宫颈手术史者:如宫颈锥切术、环形电极切除术(LEEP)治疗后发生早产的风险增加(Ⅱ级2),子宫发育异常者早产风险也会增加。

     4.孕妇年龄过小或过大:孕妇≤17 岁或>35岁。

     5.妊娠间隔过短的孕妇:2次妊娠间隔如控制在18~23个月,早产风险相对较低(Ⅲ级)。

     6.过度消瘦的孕妇:体质指数<19 kg/m2,或孕前体质量<50 kg,营养状况差,易发生早产

     7.多胎妊娠者:双胎的早产率近50%,三胎的早产率高达90%

     8.辅助生殖技术助孕者:采用辅助生殖技术妊娠者其早产发生风险较高。

     9.胎儿及羊水量异常者:胎儿结构畸形和(或)染色体异常、羊水过多或过少者,早产风险增加。

     10.有妊娠并发症或合并症者:如并发重度子痫前期、子痫、产前出血、妊娠期肝内胆汁淤积症、妊娠期糖尿病,合并甲状腺疾患、严重心肺疾患、急性传染病等,早产风险增加。

     11.异常嗜好者:有烟酒嗜好或吸毒的孕妇,早产风险增加。

     文章来源:《中华妇产科杂志》20147月第49 卷第7481-4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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