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国家健康中心自1994年起建议对于孕24-32周有早产风险的孕妇产前应用完整疗程的皮质激素。这项研究回顾性分析该院2009-2011年
早产产妇(孕周<37周)的病历资料,在904例早产病例中,资料完整的344例,其中195例(56.6%)完成两次皮质激素的注射,85例
(24.7%)注射一次皮质激素,64例(18.6%)未接受任何治疗。从患者来院评估病情到用药的平均时间是2.6小时,而未接受皮质激素治疗的患者中
近40%从来医院至分娩时间>2小时。作者还发现未接受皮质激素治疗的患者中33.3%者在分娩前两周之内到过医院,她们当中有66.6%是因为出
现早产症状,而这一数字在接受皮质激素治疗者当中只有2.8%。因此,从提高皮质激素应用率的角度,作者建议一方面缩短从患者来院至用药的时间,另一方面
标准化因早产症状来院的门诊病人的随诊评估。
编译:彭澎、王姝、李晓燕等
单位:北京协和医院妇产科、林巧稚妇产科研究中心
来源:中国妇产科网